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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2018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2017-10-01 学术之路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招生教学信息平台

 

为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2018年继续招收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1.全日制法律硕士280名,其中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200名(含拟接收推免生117名,统招研究生数量以总计划减去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为准);法律硕士(法学)80名(含拟接收推免生约50名,统招研究生数量以总计划减去实际接收推免生数量为准);

2.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80名,均以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形式招生。

 

二、推荐免试

详见“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

 

三、普通招考(法律硕士全国联考)

1.报考条件

须符合“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流程

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试

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见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与复试

①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应达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的复试分数线。

②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前需按法学院规定的时间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查。

③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④复试方式。参加全国联考的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复试方式均为笔试。

⑤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法学院组织的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成绩,听力测试的语种统一确定为英语。

⑥资格审查和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法学院发布的复试通知。

⑦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4.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包括两个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复试权重将在复试通知中确定。

 

四、学制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二者均采取全脱产的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采取不脱产的学习方式。

全部法律硕士均实行学分制。

 

五、培养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

1.分方向培养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将在第一学年加强法学基础课的学习,自第二学年开始分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开设有18个方向,即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国际商法、宪法与行政法、诉讼法、刑事法、卫生法、商法、市场竞争法、法律与公共政策、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利代理、国际公法、电子商务法、民法、经济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自入学起即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目前开设有六个专业方向,即金融法、财税法、商法、国际商法、电子商务法、民商事争议解决。课程设置请见各专业方向的教学培养计划。

2.强化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

各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课程强调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安排本院骨干教师、外聘知名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

学院要求学生必须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至少为期4个月的毕业实习,提交实习总结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4.实行导师组基础上的双导师制

本院与法律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培养,聘请来自立法、司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课程、法律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将单独制定培养方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学习方式为不脱产,学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相对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完成教学培养计划。

 

六、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各自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七、学费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均为66000元;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44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八、奖学金和助学金

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专业硕士不享受学术型硕士学业奖学金。2010年起,法学院从学校资金配比、社会资助等多方面筹集资金,建立了专门的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奖学、助学体系,辅以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保障更多优质生源通过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项目取得更好发展。

1.奖学体系,由法律硕士新生奖学金、法律硕士励志奖学金两部分构成;

2.助学体系,由国家助学贷款、法律硕士院长助学金和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等三部分构成。

上述法律硕士奖学、助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请查询法学院网站学生工作奖学助学栏目。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评定,按照当年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住宿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北京大学万柳学生公寓,并按万柳学生公寓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住宿及费用自行解决。

 

十、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的“转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转档”手续。“不转档”硕士研究生,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不安排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均为“不转档”生。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法硕(非法学)010-62755028;法硕(法学)010-62757184

地址: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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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任编辑:赵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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